5月15日,安凯客车(000868)发布公告,对北京蟹岛电动大巴着火事件的相关媒体报道进行澄清。安凯客车表示,本次车辆着火原因尚未有定论,且本次事件中涉事车辆的地方补贴款未下发。此外,由于累计行驶里程未达标3万公里,安凯客车尚未就涉事车辆申请国家补贴。
安凯客车在公告中对北京蟹岛电动大巴着火事件的媒体报道进行了概述,称:近日,部分媒体报道了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出售的电动大巴在北京市朝阳区东苇路蟹岛度假村停车场遭遇火灾及投资者关注的相关事项,为避免投资者对市场传闻形成误读,本公司特作以下澄清说明。
以下为安凯客车澄清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对本次事件原因尚没有最终定论。对于媒体报道中涉及本公司的具体车辆数量、毁损状态及责任方等以官方认定结果发布后方可确定。本公司将积极关注事件的进展,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因此,根据上述《通知》,本公司通过北京安凯华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安凯华北")向北京天马通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天马")出售了400辆纯电动客车。2015年12月1日,安凯华北与本公司签署了买卖合同。
经核实,上述400辆车中的380辆于2016年1月上牌、20辆于2016年4月上牌。
根据《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以及《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20号):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由于行驶里程未达标,公司尚未就上述400辆电动客车申请国家补贴。
2017年4月28日,公司收到合肥市财政局向本公司转拨支付的上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
据了解,4月29日,安凯客车发布公告称,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和《关于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补充通知》(财办建〔2016〕115号)等有关规定,近日公司收到合肥市财政局向本公司转拨支付的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58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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