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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啤酒”商标侵权案,特斯拉获赔500万元

 
 
 
发布日期:2023-08-10  浏览量:1711  扫描到手机   关注公众号

近日,我们获悉特斯拉诉“特斯拉啤酒”商标侵权一案判决结果公布,法院认定特斯拉系列商标为驰名商标,判处被告中饮食品有限公司(“特斯拉啤酒”)立即停止对特斯拉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特斯拉赔偿人民币500万元,并在报刊上发表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后“特斯拉啤酒”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据了解,自2019年起,中饮食品有限公司在市面上推出一系列名为特斯拉苏打酒、特斯拉啤酒的酒精饮品,商标为特斯拉T型标志,且宣传中常包含“美国预调酒先驱品牌”、“国际顶尖品牌”等字样,宣传图中甚至有特斯拉Model X出镜。据悉,该系列产品参加了许多酒展,为其牟取了不少利润。由于该事件造成了大量消费者被误导,遂被特斯拉起诉。该案判决中,特斯拉系列商标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故“特斯拉啤酒”的行为是在不正当地利用特斯拉长期积累的商誉来进行市场竞争,宣传中反复利用特斯拉汽车与名号来误导消费者,存在主观恶意,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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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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