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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起诉“特斯拉二手车”侵权,获赔25万元

 
 
 
发布日期:2023-10-12  浏览量:263  扫描到手机   关注公众号

天眼查信息显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起诉特斯拉二手车(广州)有限公司武侯分公司案件近期被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特斯拉上海公司诉称,被告“特斯拉二手车武侯分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店铺招牌、装潢、服务场所中使用与涉案商标和作品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在抖音账号上使用上述标识进行宣传,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特斯拉二手车武侯分公司辩称,自收到特斯拉上海公司起诉材料之日起,涉案抖音号已改名,侵权行为已停止,其是经营特斯拉品牌二手车的公司,使用被诉侵权标识系必要的客观描述。

法院审理认为,特斯拉二手车武侯分公司成立时间在“特斯拉”商标核准注册日期之后,且“特斯拉”系其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属于最具显著性的部分,故特斯拉二手车武侯分公司将“特斯拉”作为企业字号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法院判决特斯拉二手车武侯分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赔偿特斯拉上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5万元,广州特宝对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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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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