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之家

投稿
当前位置: 电车之家 » 专题 » D » 电动乘用车 » 最新报道
 
  • 2013年1-10月国内纯电动乘用车月度产量分析

    电车之家 发布于 2013-11-25 23:18

    2013年1月份到10月份国内纯电动乘用车总产量6792辆,期间2月份和6月份产量是两个低点,分别是469辆和464辆,1月份是产量最高月份,达到1070辆。2013年10月份国内纯电动乘用车产量69…

    ....

    显示全文

  • 独家:合肥-电动乘用车推广的原动力在哪里?

    电车之家 发布于 2013-11-04 23:35

    前言:如果您认同我们的内容和观点,请果断转载。无论是老名称“同悦”还是新品牌“爱意为”,江淮终究是江淮。走进位于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的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厂区,不禁产生了些许怀旧情结…

    ....

    显示全文

  • 1000台纯电动乘用车上路 大连将再开全国先河

    电车之家 发布于 2013-07-31 13:59

    2013年7月31日报道:作为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大连将再开全国先河——从现在到明年年底前,1000台纯电动乘用车将在连上路。据悉,这些纯电动车的政府补贴将超过50%,这也是大连市投入力度最大…

    显示全文

  • 王秉刚:现阶段电动乘用车的合理市场定位

    电车之家 发布于 2012-10-12 17:37

    现阶段私人电动乘用车应该设计成什么样?电动汽车的主要消费对象是谁?电动汽车应该首先从哪里切入市场?一直是一个比较糊涂的问题。基本观点可以分为两大派别:一是主张首先推广中型及以上的电动乘用车,我简称之为…

    ....

    显示全文

  • 王秉刚:现阶段电动乘用车的合理市场定位

    电车之家 发布于 2012-10-12 16:41

     现阶段私人电动乘用车应该设计成什么样?电动汽车的主要消费对象是谁?电动汽车应该首先从哪里切入市场?一直是一个比较糊涂的问题。基本观点可以分为两大派别:一是主张首先推广中型及以上的电动乘用车,我简称之…

    显示全文

  • 国家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正式发布

    电车之家 发布于 2012-05-19 13:19

    2012年5月11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全国汽标委牵头,天津清源、东风、奇瑞、长安、上汽等企业及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高校共同参与制定的《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

    显示全文

  • 纯电动乘用车国标7月实施 助益新能源车股

    电车之家 发布于 2012-05-18 13:16

     工信部昨天宣布,《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为国家标准并以2012年第9号公告发布。该项标准将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使用动力…

    显示全文

  • 2011年度绿色汽车评选 最佳纯电动乘用车

    电车之家 发布于 2011-12-16 17:36

     CODA电动汽车简介:CODA控股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是领先的纯电动汽车及电池系统开发商。公司目前拥有三大主要业务分支:CODA品牌汽车、CODA电动汽车驱动系统和CODA能源。该…

    ....

    显示全文

  • 普莱德纯电动乘用车电池系统产能明年翻番

    电车之家 发布于 2011-11-23 10:38

    昨天的北京大兴采育开发区,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公司的生产车间一片忙碌,每隔20多分钟,就有一个四四方方的蓝色电池模组从全自动生产线上诞生。迄今,北京投入运营的所有纯电动乘用车,驱动电池都来自于这条…

    显示全文

  • 底盘换电的电动乘用车将完成测试

    电车之家 发布于 2011-08-29 15:54

    国内首个以底盘换电为主的电动乘用车8月完成内测试验。新能电动汽车公司技术负责人表示,预计8月底,40辆使用该技术的电动出租车将在河南新乡正式上路。新乡市政府选择出租汽车公司作为示范运营载体进行电动汽车…

    显示全文

 

推荐图文

相关专题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 电动乘用车

相关搜索

网站首页 | 电车之家 | 投稿·分享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1010150号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3322号
   网络实名:电车之家  电动汽车网      
联系QQ: 750472460  4847967  【企业交流群:31859161 9920404 85271546(满)】   邮箱:service#zhev.com.cn(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