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从2024年9月1日起,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省内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该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9月1日。此外,陕西省还为高速公路上的固定式加氢站提供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并计划加快建设城际氢能廊道和高速服务区加氢综合能源站。
吉林省:自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6年8月31日24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吉林省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四川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在四川省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
山东省: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并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为2年。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氢能车辆的使用,降低运营成本,促进氢能产业的发展,同时响应国家的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