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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规定起草 进一步规范市场

 
 
 
发布日期:2023-10-09  浏览量:2294  扫描到手机   关注公众号

  各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包含收费时段、收费标准(包括计价单位、计时收费的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及军车、残疾车按规定免费等内容)、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执收单位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12328、投诉举报电话:12345、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场范围(位置)、编号(按《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执行)、车位总数等。

  明码标价应当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标识醒目;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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