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限期淘汰超标车,引起行业内外一片哗然。
超标车指的是最高时速超20公里,整车重量超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按这个标准,浙江95%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均属超标车。
3个月过去了,浙江和宁波的执行情况如何呢?记者了解到,由于执行起来难度太大,目前浙江省暂时不会出台相关细则。
【市场现状】受“禁令”影响甬城电动车销量下降
在宁波,电动自行车早已成为了市民的重要代步工具,马路上电动自行车比自行车多的景象司空见惯。
记者昨天走访了海曙区翠柏路上的多家电动自行车卖场,发现所卖的车型速度都在30-50公里/小时之间,按规定均为超标车。
一位经销商告诉记者,《通知》对买卖双方造成的压力很大,“现在是消费者不敢买,经销商不敢卖,企业不敢产。《通知》的出台,加上最近原材料涨价,现在车都不好卖了,6月份至今才卖出不到200辆,比去年同期降了两成。”
宁波市电动车同业公会会长谷德才说,要符合“20公里、40公斤”国标,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铅酸电池,往返里程数将只有10公里。随着城市化进程,使用者对里程数需求不断提高,因此,电池型号也在不断升级。“市场需求变了,生产参数变了,可电动自行车国标却十余年未修改。”
谷德才认为,目前这种情况下,最好还是制定新的电动自行车“国标”,如果一味的“禁”那就成了“一刀切”,那些被禁的车主靠什么出行?众多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该怎么办?这些都是问题。“只有明确了相关的补偿或代替措施,政策才能顺利执行。”
【执行困局】若对车主补偿“浙江就需要9亿多元”
谈起这个“禁令”,浙江自行车行业协会理事长张顺荣显得很是无奈。“根据我们统计,浙江电动自行车已经突破1000万辆了,成为百姓出行的重要工具。根据"禁令"中的规定,那么浙江95%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都是超标的,都要被淘汰。”张顺荣说,《通知》中还提出,将沿用“1999年国标”,这让他极为不解。“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不应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应大于40公斤。标准长达12年没调整,严重超龄,已经不符合实际了。”
张顺荣告诉记者,如果严格按《通知》来执行,浙江95%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要被淘汰,那么,补贴问题怎么办?“如果要淘汰,损失不能推给消费者,那由谁来买单呢?我们就按100元一辆补贴来算,单单浙江就需要9亿多元,数额太大了。”
日前,浙江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已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始对省内电动自行车行业目前面临的问题进行调研,但暂时不会出台淘汰超标车的相关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