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悉北汽福田发布公告,宝沃汽车应于2022年1月17日偿还公司借款本金及所有未支付利息共计18.8亿元,截至2022年1月17日,公司未收到上述款项。 该事项不涉及追溯调整,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己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相应的信用减 值损失约4.27亿元。 该到期未收到的北京宝洪股东借款,对公司商用车业务现金流无影响,对公司整体 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公司己就北京宝洪股东借款事项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及保全,公司将继续 跟进,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对北京宝洪股东借款等事项进行追偿。
2020年4月5日,北汽福田与北京宝沃签署《资产抵债合同》,北京宝沃以资产抵债后,借款协议项下仍剩余未清偿的借款本金及所有未支付利息由北京宝沃以现金方式按照借款协议项下的还款时间支付,双方可就前述未被抵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时间另行协商,但还款时间应不晚于2023年1月17日,且2022年1月17日前的偿还金额不低于未被抵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总额的50%。
截至2021年6月底,北汽福田与北京宝沃已完成相关资产的抵债事项,截至2022年1月17日,北京宝沃股东借款剩余本息共计1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