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2021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2021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32次,涉及车辆873.6万辆,分别比上年增长16.6%和28.8%。截至2021年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2423次,涉及车辆9130万辆。
其中,2021年,我国实施新能源汽车召回59次,涉及车辆83.0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9.5%;新能源汽车召回次数和召回数量比上年增长31.1%和75.9%。
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报告3033例,反映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问题占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的52.5%。
对于2022年汽车和消费品安全、机动车排放召回工作重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共有五方面内容,分别是:
一是完善全国统一管理、分级实施、权威高效的召回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地方消费品召回工作的指导监督。
二是加大召回监管力度。以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商用车、电子电器为重点,加大行政约谈、现场调查、技术交流和工程分析试验力度,督促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守住产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底线。
三是推动产品安全监管创新。针对智能网联技术发展新趋势,健全数据驱动的汽车事故深度调查体系,深化智能汽车OTA大数据安全评估,启动沙盒监管制度试点,坚守产品安全底线,维护公共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针对商用车、重点消费品等产品,加强共性危害识别和试验验证,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帮助企业消除产品安全隐患,推进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和区域高质量发展。
五是加强产品安全和召回宣传。广泛开展产品安全常识和召回科普,提高消费者产品安全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