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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立新规:不得拒绝电动车充换电设施用电

 
 
 
发布日期:2022-04-18  浏览量:777  扫描到手机   关注公众号

据悉,广州拟立法规定新建住宅区应当满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配建、加装条件,要求供(配)电企业不得拖延或者拒绝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申请,正在建设“智车之城”的广州为智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加速。

此前(4月13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近年来广州供用电发展形势,起草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条例》共六章50条,包括总则、供电设施规划与建设、电力设施管理与保护、电力供应与使用、法律责任等内容。

据了解,其中一个重要创新是促进新型供用电行业发展。《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了新建住宅区应当满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配建、加装条件。第三十一条规定了供(配)电企业不得拖延或者拒绝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新型供用电设施设备用电、并网申请,以及严禁收取或者变相收取用电服务费用。

而另一个创新点则是突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供(配)电企业应当推广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应用,减省用电报装环节、时间、成本,优化用电报装服务和用电营商环境。其中,专门明确了广州市推行低压用户电力外线工程行政免审批服务;涉及电力外线工程建设的,低压居民用户获得电力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用户获得电力时间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具备建设条件的高压电力用户获得电力时间不超过四十五个工作日。

针对由来已久的“树线矛盾”,《条例》还创新了“树线矛盾”的处置方式,规定按照国家电力设计规程需清理出架空电力线路通道的,建设单位应与林权人就清理方式、补偿条件、采伐许可申请主体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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