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提高金融服务质效。通过优化车船等抵质押类贷款服务、采用交通行业信用评价数据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重点企业贷款利率优惠等措施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五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的增信支持作用,落实 “总对总”批量担保、“见贷即保”等模式。
六是落实保险延期优惠政策,对浙江省受疫情影响的运输企业的营运客货车辆、客运船舶主动据实提供保险延期服务,并落实停驶停航主动申报的常态化服务。
七是持续做好通行费减免和港口收费减并相关优惠政策,到年底为止阶段性降低客车通行费,对安装ETC的三、四类客车通行费实施八五折,支持省海港集团降低海运相关环节收费。
八是加快防疫转运费用结算。明确提高防疫转运费用审核、结算和支付效率,确保转运结束后60天内支付到位。对已产生的转运费用,落实“先预付、后清算”程序确保8月15日前全部支付到位。
九是有序恢复客运行业正常生产经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主动服务、搭建平台,加强政企对接,大力支持客运企业发展。
十是加大从业人员关心关爱力度。围绕解决司机、船员“三难一关爱”问题,加快推进服务区货车停车位、危货车辆公共停车场、司机之家、水上服务区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