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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涉及多项违规遭安徽监管处罚

 
 
 
发布日期:2022-07-27  浏览量:5147  扫描到手机   关注公众号

据证监会网站7月26日消息,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坏账准备计提方面。2020年年报未充分考虑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客户应收账款已经显著增加的信用风险,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规定。

二、关联交易审批方面。2021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法人埃诺威(苏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587.53万元,达到临时披露标准时未及时披露,直至2021年8月26日才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规定。

三、政府补助披露方面。2020年9月底,公司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收到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合计16935.09万元,应披露而未及时披露,迟至2020年10月14日才披露。2020年12月30日,公司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收到新能源汽车财政奖补3049.81万元,应披露而未及时披露,迟至2021年1月7日才披露。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规定。

四、其他方面。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公告中,未对1名离职人员实施和披露应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进展公告,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四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国轩高科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现要求国轩高科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于2022年7月27日下午3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安徽证监局(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6号)223室接受监管谈话。

国轩高科于当日发布声明,针对收到监管约谈事宜作出了回应。

国轩高科指出,此次谈话内容主要关注坏账准备计提、关联交易审批、政府补助披露等方面。上述情况发生在2021年上半年及之前,公司发现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整改并加强内控管理。截至目前,上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将严格遵守会计准则、计提充分,信息披露和内部审批程序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执行。

此外,国轩高科强调,此次监管谈话不是行政处罚,而是日常行政管理手段之一。国轩高科认为,此次谈话内容反映了安徽省证监会对于国轩高科长期发展的关注与支持,有助于公司以更为国际化、专业化的身份拥抱全球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国轩高科在7月26日早间刚刚公布了GDR(全球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价格为每份GDR30美元。本次发行的GDR数量为2283.34万份,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为1.14亿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6.85亿美元,本次发行未设置超额配售权。 据了解,在此前的7月21日至7月25日,国轩高科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先后获得瑞交所附条件批准、证监会批准和瑞交所正式批准。

国轩高科在回复被监管约谈的声明中再对发行GDR做了一些解释,其表示公司近期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和瑞交所的GDR发行批复,目前已完成发行并计划于7月28日在瑞士交易所上市。国轩高科表示,未来将以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回馈投资者的支持与信任。 事实上,在A股市场还有科达制造、杉杉股份和格林美三家公司发行的GDR将于7月28日正式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资料显示,国轩高科是国内主要的动力电池供应商之一,主要从事动力锂电池和输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半年的数据显示,国轩高科动力电池装机量为45.52Gwh,份额占比5.02%,位列第四名,次于宁德时代、比亚迪和中创新航。

2021 年 11 月,大众集团正式入股国轩高科,成为国轩高科重要股东,9 个董事会席位中大众方面占 4 个。

4月20日,国轩高科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与吉利商用车签署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合肥国轩将在2022年至2024年为吉利商用车供应动力电池产品,预估总量为12.6万套。 此外,国轩高科已取得大众正式量产定点,相关产品将用于大众最大的新能源平台。并且,双方合作建设的德国萨尔茨吉特工厂已于7月8日动工建设,年产能40GWh。 去年合肥国轩还和长城汽车子公司签署了《2022年采购框架合作协议》,双方确定2022年至2025年期间的交付总电量合计不低于10GWh(亿瓦时)的动力电池。 国轩高科境外全资孙公司美国国轩与美国某大型上市汽车公司签订协议,该汽车公司预计在2023-2028年间,向国轩高科采购磷酸铁锂电池总量不低于200GWh。

产能方面,国轩高科规划于2025年实现300GWh锂电池产能,其中海外规划产能为100GWh。 当前,国轩高科拥有合肥(新站、经开、庐江)、桐城、南京、青岛、唐山、南通、柳州、宜春十大电池生产基地,且还在继续新建或扩建。 除了前述提及的欧洲哥廷根工厂,以及与大众合作的萨尔茨吉特工厂之外,国轩高科还将与塔塔汽车设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印度锂电池市场;与越南Vinfast合作,计划建设动力电池工厂。

业绩方面,国轩高科一季度营收39.16亿元,同比增长203.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20.37万元,同比减少3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8.87万元,同比增154.69%。据Wind显示,国轩高科上半年业绩报告将于8月27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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