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落实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有媒体提问:今年6月起,国家实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随后,又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能否介绍一下这两项政策落实的最新进展和成效?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表示,一方面,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自2014年起国家一直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今年9月,又第三次将这项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稳定了社会预期、提振了市场信心,对推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促进我国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为促进汽车大众消费,国家出台了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购税。减征政策科学设置“2.0升+30万元”的组合条件,精准将受益范围锁定在小排量、经济型、占比大的乘用车,起到了快速有效拉动当前汽车消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