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发布消息称,按照《关于制定推动经济运行一季度良好开局全年整体好转政策措施》要求,为持续支持我市汽车消费,推动全市经济运行一季度良好开局全年整体好转,现调整我市今年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
据了解,此次天津市调整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是在2023年原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基础上,增投3.5万个增量指标,按需配置到2023年2月到12月。其中,今年2月到5月每月增加配置3500个、6月到12月每月增加配置3000个。增投的指标全部配置用于个人普通车摇号,由市调控服务机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计划,按月组织实施。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个人普通车摇号指标,纳入次月摇号配置,并不得跨周期配置。
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1月,天津市配置小客车增量指标8336个,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节能车增量指标833个,其中个人指标733个;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4166个,其中个人指标3666个;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3337个,其中个人指标293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