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内多家媒体报道一名女性记者向理想汽车男员工问及新车情况时,遭到了这位男性员工的辱骂,性骚扰。对此,理想汽车CEO理想发微博描述过程。
李想微博原文:
问大家一个问题,12点我就删除。
A媒体的女记者在脉脉上认识了B企业的男工程师,并私下里加了微信,相互告知了身份。
某天, A媒体的女记者在微信上忽然找B企业的男工程师打听该企业的保密信息B企业的男工程师很不耐烦,用了非常不恰当的带有侮辱女性的比喻方式进行了回复,拒绝告诉对方自己企业的保密信息。
A媒体的女记者和B企业的男工程师不是工作上认识的,既不存任何工作上的合作关系,也不存在任何业务上的往来,现在和以后都不会存在业务关系,B企业的男工程师是一名永远不需要和媒体打交道的后台数据工程师。
A媒体的女记者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找到B企业,认为B企业应该处理该男工程师。
B企业进行内部讨论,对于处理的思考有两个选项:1、无论如何都不允许员工用言语侮辱女性;2如果有原因,可以接受员工用言语侮辱女性。B企业的管理团队全部选择了1:无论如何都不允许员工用言语侮辱女性。
所以,在试用期内解雇了男工程师,企业和媒体对接的负责人也当面对女记者进行了道歉。
随后,A媒体和女记者又增加了新的要求,要求B企业在公开媒体上以企业的身份对A媒体的女记者进行道歉。请问,从法律专业和道德伦理的层面 B企业是否有责任针对上述发生的问题公开的对女记者进行道歉?
假设延伸一下更广泛的场景,如果企业的员工在本职工作范围以外,在大街上、微信里、论坛上辱骂或者侮辱了别人,企业除了可以尽到解雇该员工的责任外,是否有责任对被辱骂或者被侮辱的当事人承担公开道歉的责任?
相当困惑,敬请赐教。
从以上内容来看,李想是在诉苦,感觉自己做到了仁至义尽。
看看具体这位女员工遭到了什么辱骂?试问理一下李想本人遭到这样的攻击会怎样?你会善罢甘休吗?换位思考一下吧!作为一名记者当然她内心最想得到的就是最新信息,出于职业敏感性。
此外,也有网友扒出理想汽车这家公司企业文化就不怎么地。
去年理想汽车CEO李想因爆粗口“TMD,一帮搞臭技术的,天天冲我们BB”而引起广泛争议。2020年8月29日理想汽车用户日在成都举行,在众多理想ONE车主面前,李想直接“爆粗口”“开骂”“TMD”“BB”。“我先说难听的话,TMD,一帮搞臭技术的,天天冲我们BB,什么增程电动是个落后的技术,请问,他们TMD搞出来屁技术了?对,让一群毫无用户思维,完全不关心用户的这帮人,天天的研究技术路线,TM什么技术路线啊?胡说八道!”
来源:电车之家 https://www.zhev.com.cn/news/show-1619668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