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商务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其中,在鼓励汽车消费方面,《措施》提出,鼓励市州组织生产商、经销商、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联合开展汽车促销活动,省财政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
扩大党政机关及其它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鼓励租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网络预约车、邮政快递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智慧、高效、便利”的发展方向,加快推进居民小区、经营性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充电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