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营业管理部网站15日披露罚单显示,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涉“十二宗罪”,被罚427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类型包括:1.上传交易信息错误,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2.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开展法人开户意愿核实工作;3.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留存相关材料;4. 违规设置收单结算账户;5. 为金融企业或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开立支付账户;6. 未对个人异常交易进行交易背景调查;7. 违规进行非同名资金划转;8. 未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9. 未按规定对支付服务协议格式条款进行备案;10.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11. 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12. 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作出对金融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央行营业管理部7月8日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