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
当前位置: 电车之家> 资讯>政策法规>正文
 

重磅!L3、L4自动驾驶车辆将进行准入管理

 
 
 
发布日期:2022-11-02  来源:第一电动  浏览量:2888  扫描到手机   关注公众号

在具体运营环节,要求试点使用主体为试点车辆购买保险、保证安全员处于车辆驾驶座位,且要监控车辆在限定范围内激活。

从市场关注的交通事故责任界定来看,属于试点车辆一方责任,车辆处于自动驾驶系统未激活状态下的,由车内安全员承担;车辆处于自动驾驶系统激活状态下的,由试点使用主体承担。试点汽车生产企业、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设备提供方等相关主体对交通事故发生有过错的,承担责任一方可以依法追偿。

《通知》还指出了多项退出机制,其中有一条表示,由于自动驾驶系统原因导致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将被取消试点资格。

此外,政策要求车辆运营必须配置经过特定培训的安全员,且安全员需要坐在主驾驶位置。这意味着,L3自动驾驶功能依然无法向对私家车开放。同时,一些Robotaxi企业在运营中去掉安全员,或将安全员置于副驾驶位等做法,可能也将被列为不合规的做法。

目前的Robotaxi车辆多为量产车改装版,仅为小规模运营测试使用。政策落地将给Robotaxi车辆提高门槛,但同时也将为规模化落地提供助力。

本网转载的信息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有出处,如涉及图片或内容侵权等问题,请联系750472460#qq.com(#替换成@)删除。


标签
自动驾驶

0条 [查看全部]  

网友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推荐

网站首页 | 电车之家 | 投稿·分享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1010150号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3322号
   网络实名:电车之家  电动汽车网      
联系QQ: 750472460  4847967  【企业交流群:31859161 9920404 85271546(满)】   邮箱:service#zhev.com.cn(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