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
当前位置: 电车之家> 资讯>政策法规>正文
 

广州新规:购新能源车最高补贴1万元

 
 
 
发布日期:2023-04-01  来源:汽车之家  浏览量:6652  扫描到手机   关注公众号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材料应在2024年1月31日(含)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领综合性补贴资格。

  (二)个人消费者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一旦发现将取消其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三)每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只可申领一次综合性补贴。个人消费者与提供的车辆销售发票、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属于同一人。

  (四)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五)车辆信息编号由车辆生产企业在办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申领信息登记时一并申请办理,登记机构为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开泰大道天泰一路3号,电话:020-32293694,网址:www.cvc.org.cn)。

  (六)车辆生产企业/经销商要向个人消费者客观推广符合我市补贴政策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对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个人消费者购买不符合要求新能源汽车的,将取消在我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申领信息系统的登记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车辆生产企业/经销商负责对个人消费者反映的有关车辆要求、审核进度、资金拨付等问题及时汇总并反馈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由该协会予以回应。

  (七)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组织相关车辆生产企业/经销商进行拟补贴车辆申请。如有疑问,可径向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咨询,电话:020-88526779。

本网转载的信息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有出处,如涉及图片或内容侵权等问题,请联系750472460#qq.com(#替换成@)删除。



0条 [查看全部]  

网友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推荐

网站首页 | 电车之家 | 投稿·分享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1010150号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3322号
   网络实名:电车之家  电动汽车网      
联系QQ: 750472460  4847967  【企业交流群:31859161 9920404 85271546(满)】   邮箱:service#zhev.com.cn(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