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
当前位置: 电车之家> 资讯>政策法规>正文
 

上海:6月30日前购买纯电动车补贴1万元

 
 
 
发布日期:2023-05-08  来源:汽车之家  浏览量:9385  扫描到手机   关注公众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沪府规﹝2023﹞1号)明确延续实施本市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至2023年6月30日。为落实补贴政策安排,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对《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沪发改规范﹝2022﹞4号,以下统称《实施细则》)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调整补贴范围和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个人用户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我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

  2.调整“旧车”和“新车”认定条件。个人用户报废名下的旧车,报废日期应当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个人用户转让名下的旧车,转让日期应当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个人用户购买新车,定购日期应当介于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定购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调整新车注册截止日期。个人用户购买新车,应当于2023年7月31日前在我市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本网转载的信息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有出处,如涉及图片或内容侵权等问题,请联系750472460#qq.com(#替换成@)删除。



0条 [查看全部]  

网友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推荐

网站首页 | 电车之家 | 投稿·分享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1010150号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3322号
   网络实名:电车之家  电动汽车网      
联系QQ: 750472460  4847967  【企业交流群:31859161 9920404 85271546(满)】   邮箱:service#zhev.com.cn(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