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
当前位置: 电车之家> 资讯>国内资讯>正文
 

工信部将进行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

 
 
 
发布日期:2023-07-31  来源:汽车之家  浏览量:811  扫描到手机   关注公众号

  为保障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稳定发展,此前工信部已经推行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此次发布的《通知》强调,汽车企业必须应排查新能源汽车产品接入本企业监测平台和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情况,做到“应接尽接”,及时排查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状态。同时,要对新能源汽车起火燃烧事故调查及时上报至“新能源汽车事故上报平台”,主动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上报的具体要求为: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在24小时内(如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12小时内)完成事故基本信息上报;企业应在5日内完成事故详细信息上报,包括车辆唯一性特征信息、车辆主要技术特征和性能指标、现场记录、失火前和失火时的描述、救援灭火过程、车辆使用维护信息、企业监测平台事故车辆事故当天以及前三个月监测数据等;企业应在15日内按要求上传事故全面分析技术报告。分析报告应包括事故详细信息及处理情况介绍;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事故车辆使用及售后服务信息;该车型动力电池、模组、pack相关技术介绍;事故车辆的勘验及分析;企业平台数据分析;事故原因及改进措施等。

  根据《通知》,如发现企业存在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提供虚假材料及不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等情况的,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将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按照有关规定暂停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并开展约谈,同时将该企业列入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检查、一致性检查、飞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本网转载的信息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有出处,如涉及图片或内容侵权等问题,请联系750472460#qq.com(#替换成@)删除。



0条 [查看全部]  

网友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推荐

网站首页 | 电车之家 | 投稿·分享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1010150号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3322号
   网络实名:电车之家  电动汽车网      
联系QQ: 750472460  4847967  【企业交流群:31859161 9920404 85271546(满)】   邮箱:service#zhev.com.cn(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