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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政策 继续实施阶段性购车补贴

 
 
 
发布日期:2023-11-03  浏览量:2525  扫描到手机   关注公众号

日前,我们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将继续提振重点领域消费、推动服务消费升级、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放心消费环境等。

具体来看,通知提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减免政策。推动公务用车、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和农村客货邮商融合适配车辆中,新增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50%以上。继续实施阶段性购车补贴政策。

通知同时要求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在县城、高速公路、居住区、公交场站、交通干线等适宜区域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建设。按照额定输出功率给予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视情对场地租金实施阶段性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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