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
当前位置: 电车之家> 资讯>基础设施>正文
 

厦门新建充电设施可获补助

 
 
 
发布日期:2024-08-15  浏览量:2808  扫描到手机   关注公众号

今日,厦门市发改委印发了《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扶持补助办法》。补助政策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2024~2026年新建投运的电动汽车经营性充电设施,包括向社会车辆开放运营的公用充电设施,以及为车辆提供经营性充电服务的专用充电设施。 具体来看,运营补助将按经营性充电电量给予,岛内新建投运的充电设施补助标准0.1元/千瓦时,岛外新建投运的充电设施补助标准0.15元/千瓦时;补助上限为,原则上充电设施每千瓦每年(按12个月计)岛内不超过40元、岛外不超过70元,总补助金额不超过充电设施收取的充电服务费,按年度预算安排予以拨付;规模要求为,申请单位在申报补助时,当年度在全市至少建设40个直流标准桩。 此外,补助年限安排方面,在2024年新建投运的,补助时间不超过36个月;在2025年新建投运的,补助时间不超过24个月;在2026年新建投运的,补助时间不超过12个月等。从首个补助月份首日起连续计算,补助截止时间不超过2027年12月31日。补助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可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本网转载的信息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有出处,如涉及图片或内容侵权等问题,请联系750472460#qq.com(#替换成@)删除。



0条 [查看全部]  

网友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推荐

网站首页 | 电车之家 | 投稿·分享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1010150号 |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3322号
   网络实名:电车之家  电动汽车网      
联系QQ: 750472460  4847967  【企业交流群:31859161 9920404 85271546(满)】   邮箱:service#zhev.com.cn(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