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区两级政府管理体系,强化事中事后溯源,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建立健全广州市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机制(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由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广州海关,南沙区政府,广州港集团等单位组成。市商务部门牵头负责日常工作,统筹解决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负责相应的管理服务工作,在口岸便利化、环保管控、市场监管、机动车登记、港口保障等方面加大对试点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先行先试。支持广州市汽车平行进口行业社会组织发展,重点在政策研究、行业自律、业务培训、信息咨询、展销宣传、海外采购渠道整合、行业监测及预警等方面开展工作。
六、健全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