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晚间,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邮政管理局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的通行管理规定。2023年11月1日起,邮政寄递、园林、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的电动三轮车将陆续更换为合法、正规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交管部门将对这些车辆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车牌,使用这些车辆的驾驶人必须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确保做到上路车辆“人持证、车上牌”。
通告明确规定: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车辆应为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纯电驱动,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据相关权威人士介绍,早在2021年,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中,在规定“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的同时,已经明确“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