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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级辅助驾驶相关强制性国标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6-04-16  浏览量:280  扫描到手机   关注公众号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运行,需要驾驶员作为驾驶主体始终参与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标准报批稿提出了使用说明、驾驶员培训、驾驶员状态检测、系统禁用等安全要求,以减少驾驶员对系统的“误用”,支撑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同时为避免驾驶员频繁脱离动态驾驶任务执行,长期不按规定使用系统进而增加安全风险,标准报批稿明确要求由于驾驶员脱离导致系统执行风险减缓功能,或者发生了一定次数的手部脱离或者视线脱离后,应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使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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